发布日期:2022-05-27 浏览次数:
李继军、彭莲好、李明、余丹等四位同志,申请入选咸宁市档案专家资格,已受理申请。现将其申报材料的主要项目予以公示,公示期限5天,从5月27日至6月2日。
群众如认为其材料与实情不符,请反映到湖北科技学院图书档案党委(电话:13972821848)予以调查核实;也可直接写信向咸宁市委办档案行政管理科举报。
咸宁市委办档案行政管理科地址:
邮编:437000 咸宁市双鹤路16号市委大楼311室
特此公示。
附:被公示人员《咸宁市档案专家申请表》
湖北科技学院图书档案党委
2022年5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