档案馆(new)

档案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

发布日期:2024-12-06    浏览次数:

机构沿革:

1.溯源于咸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、咸宁医学院档案室

2.2003年4月 两室合并为咸宁学院档案室,挂靠学校办公室

3.2008年6月 学校党委独立设置咸宁学院档案馆,属副处级直属单位

4.2012年2月 更名为湖北科技学院档案馆

工作概况:

1998年12月原咸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、咸宁医学院档案室同时升为国家二级

2005、2015年顺利通过湖北省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管理AA等级复查评审

2018年顺利通过省一级复查评审

2021年省特级创建成功,晋升为省特级档案工作管理单位

2022年获批湖北省第二批数字档案馆试点建设单位

2024年3月获批湖北省示范数字档案馆

2024年12月顺利通过省特级复查

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:

档案馆设馆长1名,副馆长1名,内设机构设置两个业务科室:档案管理与利用室、业务指导室与数字化建设室,并各配备一名科级干部担任主任负责。

一、档案馆工作职责

1.负责全校档案工作,收集并集中管理学校各类档案;

2.负责监督、指导各单位文件材料的形成、积累、立卷、归档工作,指导各单位内部档案建设与管理;

3.负责开发档案信息资源,编制档案检索工具,编研档案资料;

4.负责制订并执行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;

5.负责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,推进档案工作现代化;

6.负责校史研究和编纂出版校史资料,建设和管理校史馆;

7.负责档案信息开放,提供档案利用和档案转递服务;

8.负责全校专、兼职档案员和校史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,开展档案宣传教育,开展档案与校史方面的学术研究与交流活动。

9.履行档案馆支部建设、精神文明建设、内部管理制度建设、文档管理、资产管理、经费管理等基本职责。

二、档案馆馆长工作职责

1. 全面负责档案馆工作,分管业务指导与数字化建设室。

2. 负责贯彻档案工作的法令、政策和规定,组织制定本校档案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,统筹档案工作技术规范建设。

3. 负责档案馆经费管理。

4.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三、副馆长工作职责

1. 协助馆长做好各项工作,分管档案管理与利用室。

2. 负责档案馆内行政事务和业务工作处理。

3.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四、档案管理与利用室职责

1.制定本室规章制度,撰写本室工作计划与总结;

2.负责全校学生档案工作;

3.负责学生档案查询利用工作;

4.负责学生档案上架、保管、统计和保密工作;

5.负责学生档案的转递工作;

6.负责学生档案的库房管理及破损档案的修复裱糊工作;

7.负责馆内文件的收发工作;

8.负责档案馆宣传和档案宣传教育工作;

9.负责办公用品、仪器设备、档案装具等的购置和管理工作;

10.完成馆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五、业务指导与数字化建设室职责

1.制定本室规章制度,撰写本室工作计划与总结;

2.负责全校各归档单位各类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、检查与监督工作,督促各单位按时向档案馆移交档案;

3.负责全校综合档案的收集、整理、分类、编目和指导各单位做好各类文件材料的预立卷和归档工作;

4.负责全校综合档案进馆的验收和接收工作,认真做好验收、清点、登记和交接;

5.负责综合档案上架、保管、统计和查询利用工作;

6.负责全校各单位专、兼职档案员的业务培训工作;

7.负责编制档案检索工具、文件汇编等档案参考资料;

8.负责档案馆年鉴、学校大事记编纂和年报统计工作;

9.负责档案的开放控制和鉴定销毁工作;

10.负责档案馆信息化、数字化建设与实施、档案管理系统的维护和更新;

11.负责档案馆网站建设与管理,保障全馆计算机等现代化设备的正常运转;

12.完成馆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。